据来自安徽的诸女士讲述她的经历,医院妇科进行子宫肌瘤剔除术,术中医生操作不当导致剔除的子宫肌瘤遗落腹腔中种植生长,不得已当事人于一月后进行第二次手术,术中子宫及双侧输卵管全切,对当事人身体及精神造成极大伤害。对此,医院和医生要求赔偿及致歉,医院相关人员沟通中。
据诸女士讲述,她因多发性子宫肌瘤于数月前,入住医院妇产科,完善各项检查。第二天,在腹腔镜下进行子宫肌瘤剥除术,术后肌瘤送到病理检查,显示为平滑肌瘤。手术后,大约过一周时间出院。
但在出院5天后,诸女士出现了腹痛发热及触及下腹部包块,于是电话联系手术的医生杨氏,杨医生让她口服消炎药以及注意休息,并未做特殊处理。诸女士服药一周后,仍不见好转,于是在第一次手术的22天后,医院进行复查,经过各项检查,杨医生诊断为切口下血肿,开了多种外敷药物回家继续治疗。外敷两天后,诸女士仍出现了腹痛腹泻脱水,医院,医院医院的胃肠外科进行就诊,并立即办理住院手续,完善各项检查显示盆腔多发软组织占位,进一步CT增强显示盆腔左侧髂窝处、右回盲部旁结肠旁沟多发高密度影,医生建议立即手术治疗。于是在第一次手术的一个月后,行腹腔镜探查术,术中自腹腔内取出6枚大小不等的肌瘤,术中发现子宫底部与乙状结肠粘连,剥离过程中发现宫底钙化灶及出血,妇产科医生会诊行子宫及双侧输卵管切除术。术后切除物送病理检查,显示腹腔中肌瘤和子宫肌瘤都属于平滑肌瘤。
诸女士出院后,就此事,重新找到第一次做医院,联系申诉此事。但是院方态度十分强硬,认为其无过错。后来把第二次住院病医院医务科,该院现在只认为是一起小小的医疗事故,对诸女士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。
诸女士提到,医院的原因是,医院对外宣传他们是某权威妇幼保健院的医联体合作单位,说手术医生都来自该妇幼保健院。结果诸女士的手术却出了这个事,医院当时又承认,医生是本院的医生。诸女士认为,该医院有误导患者和欺骗行为。
诸女士的诉求是,医院给予她合适的经济补偿加上院方出面向她致歉。
因此,我们呼吁相关管理部门